农村及城市居民用电统计2010年山东大学对农村用电调查苏州对居民小区用电调查本次采用重点调查与随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已经实施居民分时电价的长岛花园、菱塘新村、新城花园和何山花园等四个小区的居民家庭中,随机抽取400户作为调查对象,开展城居民用电情况调查。户主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以及9月份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的分布详见图释:从上述图表中我们可以看出:1、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比较高,大专和大学以上学历的要占将近一半,而小学及以下的仅占6%。2、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三口之家占一半以上,2~3人/户的比例达73.3%,但5人及以上的家庭仍占一定比例,达到9.3%。由于人口老龄化,被调查的户主职业构成中离退休人员占了14.8%,户主年龄超过51周岁的占28.8%。3、高低收入差距较为悬殊,低收入户所占比重较大,9月份家庭收入低于1000元的占7.25%,1000~2000元占23.75%,2000~3000元的占22.25%,3000~4000元的占16.75%,4000~5000元的占16.25%,5000~8000元的占10%,8000元以上的占3.75%。由于此次调查的四个小区多数是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比较完善,住户的居住条件、经济收入、文化程度均高于城市住户调查的平均水平。据市城调队300户经常性调查资料,9月份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在4000~5000元的占7.0%,5000~8000元的占8.7%,8000元以上的仅占2.7%。显然,居民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并且由此产生了生活方式、消费观念以及消费能力上的差异。二、家用电器拥有情况及发展趋势(一)申请实施分时电价的居民家庭电器拥有量超过平均水平。家用电器是居民家庭的重要财产,居民生活用电采取峰谷电价对家用电器多、用电量比较大的居民用户来讲比较实惠。调查资料显示,申请实施分时电价的居民家庭家用电器拥有量超过平均水平,其中:空调每百户拥有量达到193台,城市居民家庭平均为129.7台,比平均水平高48.8%;彩电每百户拥有量达到180.3台,城市居民家庭平均为168.7台,比平均水平高6.9%;家用电脑每百户拥有量达到58.3台,城市居民家庭平均为34台,比平均水平高71.3%;组合音响每百户拥有量达到50.8套,城市居民家庭平均为26.3套,比平均水平高93.0%;消毒柜每百户拥有量达到15.3台,城市居民家庭平均为5.7台,是平均水平的2.7倍。(二)平均每户用电设备总功率达10.86千瓦。照明用电设备除外,400户申请实施分时电价的居民家庭平均每户用电设备总功率达到10.86千瓦,从电力消费角度来看,值得关注的家用电器有:第一类,耗电量大,使用价值高的电器。这些电器包括:家用空调、电饭煲、电热水器、电热水壶、微波炉。申请实施分时电价的400户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空调193台,平均每台功率为1.37千瓦。★电饭煲97.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69千瓦。★电热水器90台,平均每台功率为1.74千瓦。★电热水壶43.75只,平均每只功率为1.24千瓦。★微波炉88只,平均每只功率为1.26千瓦。第二类,开启时间长,使用频繁的电器。这些电器包括: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组合音响、脱排油烟机、家用电脑、饮水器、电风扇、电熨斗等,申请实施分时电价的400户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电冰箱99.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14千瓦。★彩色电视机180.2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11千瓦。★洗衣机103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32千瓦。★组合音响50.7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16千瓦。★脱排油烟机96.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18千瓦。★家用电脑58.2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23千瓦。★饮水器55.7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51千瓦。★电风扇193.7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06千瓦。★电熨斗68.25个,平均每个功率为1.12千瓦。第三类,拥有量少或使用频率不高的电器。这些电器包括:录(放)像机、暖风机、电热油汀、浴霸、电烤箱、排气扇、干衣机、食品加工机、消毒柜、电炒锅、影碟机等,申请实施分时电价的400户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录(放)像机27.5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05千瓦。★暖风机42台,平均每台功率为1.3千瓦。★电热油汀12台,平均每台功率为1.57千瓦。★浴霸41台,平均每台功率为1.47千瓦。★电烤箱8台,平均每台功率为1.01千瓦。★排气扇48台,平均每台功率为0.04千瓦。★干衣机2.2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