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挂靠合同 甲方: 公司地址:乙方: , 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网约车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共同遵守。1.双方主体资格1.1 甲方为网约车经营者,已取得相关运营资质可依法开展网约车运营行为1.2 乙方为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员。乙方作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符合以下条件:(一)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挂靠事项2.1 乙方现有车辆苏 ,车辆品牌为 ,车辆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用于挂靠甲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登记为甲方所有。2.2 乙方车辆符合网约车经营,符合下列条件如下:(一)本市号牌车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二)7 座及以下乘用车,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 3 年;(三)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 12 万元;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 250 千米;(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分别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平台、公安机关警务大数据平台;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JT/T794);(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 乙方挂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4 甲方虽登记为名义所有权人,但车辆购置款、车船税、上牌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且乙方实际占有支配车辆,乙方为车辆实际所有权人。3.相关费用3.1 挂靠费 3600 元,签订合同时支付。挂靠费每个月 300 元,每年挂靠前 1 日向指定的账户缴纳挂靠费。账户户名为: ,账号: ,开户行: 。该费用不含税费。如乙方需发票的,应当承担相应税费。挂靠费不退还乙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2 在挂靠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 10 万元)、不计免赔险等。乙方如运营过程中多次出现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费用上涨的,乙方应当承担上涨后的保险。3.3 车辆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