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品购销合同甲方: 乙方: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贵阳销售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海信电视(用于贵州省武警贵阳支队安防监控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海信彩电海信LED42K300台20320064000含挂架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万肆仟元整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三、交货方式及地点: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具体送货时间和收货人,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贵阳市内)交货。发货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该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四、验收标准、方法:按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货物必须是海信正品机。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甲方在具体通知乙方送货日的前 2工作日内,将所需提货的货款打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贵阳销售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遵义路支行 帐 号:2402024729004618739六、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八、其它约定事项:售后服务海信按国家“三包法”执行,整机壹年免费保修,液晶屏三年免费上门保修(除不可抗拒力及人为损伤)。甲方: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税号:签订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