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销售代理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20 年 月 日在 省 市签署。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地区代理销售 “ ”开发经营拥有的 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 地区的销售代理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也可在其它地区进行销售代理,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委托乙方在 等地区设立售楼处,销售“ ”指定的,在 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公寓 B 座,具体房源以甲方销控为准。第二条 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见甲方书面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乙方有 元浮动权。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重新签定合同。3-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 费用负担 4-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金、策划推广费用、销售场地费用、交通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承担。4-2、甲方企业的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先免费提供宣传资料样品,乙方在保证宣传资料内容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乙方在自行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印刷宣传资料前,需提供小样给甲方审核确认) 4-3、乙方所有的广告宣传等,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楼盘形象,涉及到重大问题须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按计划进行宣传,费用由乙方承担。4-4、定金及房款均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其它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5、乙方组织来 项目的看房团,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雇佣搭载看房的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齐全并参加保险的车辆。看房在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损害及突发疾病情况,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五条:代理佣金5-1、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销售,乙方基本代理佣金按销售额 15% 计取。5-2、奖励政策:以为区域单位划分,本合同签署后四个月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 万;合同签署一年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