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单反相机电子产品购销合同电子产品购销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北京安达顺泰贸易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产品明细:合同细则:一、全款提货二、付款方式: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20%即人民币 250000(贰拾伍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到达乙方帐面(或凭汇款传真件),乙方第二日起开始安排生产,产品生产加工完毕,甲方付清余款1000000(壹佰万元整)后,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
收款账户:北京安达顺泰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 : 工商行崇文支行永定门分理处收款账号:0200001509000152520
三、质量要求: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样品以及 is9002 认证体系进行验收
如收到的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一面要妥善保管好产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内书面异议
如甲方 未在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以传真件为准),则视为所交货品合格
四、交货期:乙方收全部货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递
五、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终身维护,成本价提供零配件
24小时热线服务,随时为您解决在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任何疑难问题
六、此价格不含税、不包括电池、不包括安装及调试
如需乙方派人上门指导安装,则费用另议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和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假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深圳分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篇二:相机配件采购合同 2相机配件采购合同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相机采购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二、交货及验收1、交货期限: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