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 告 发 布 合 同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发布相关广告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发布内容1、六安市区内液晶屏广告,共 台,滚动播出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发布地点、数量、预发布日期:1、发布形式:六安市区液晶屏广告机播放,每天每台广告机播放内容循环不少于 60 次
2、广告播放规格:广告 秒视频或图片滚动播放广告,共 台
3、广告发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发布,则视为乙方违约
4、广告发布费用:总计 (¥: ) 5、发布地点:另见附件
第三条 广告发布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维护事宜; 2、广告采纳甲方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并有甲方签字认可
如因画面因投放效果、技术等原因需要修饰和修改的,必须有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可以执行
3、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4、甲方有权根据自己需要随时更换广告内容,乙方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更新
4、甲方允许乙方在合同限定的全部广告机中有不超过 10%的损坏率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承诺,甲方广告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 7 天内全部投放,在广告投放完成后 3 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40 %,计 元整; 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40 %,计 元整;在本合同到期前 10 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剩余的 20 %,计 元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1、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应根据合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