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跨分水江、渌渚江区段优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输水隧洞施工 I 标段施工合同进度考核协议合同编号:AC150001Y-06-SG ( 0 4 )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包人(总承包商):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承包人(分 包 商):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输水隧洞施工 I 标段施工合同进度考核协议 (合同编号:AC150001Y-06-SG(04))发包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承包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切实加强对千岛湖配水工程的进度管理,激励施工分包标段在保证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劳动组织和施工工艺,狠抓过程控制,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目标顺利实现,发包人、承包人就本标段进度考核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考核范围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以本标段内各项工作内容为考核对象,满足合同工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要求。二、考核内容本工程完成标段关键线路形象面貌目标和本标段实际产值完成目标,详见《千岛湖配水工程总承包项目进度考核实施细则》。三、考核办法以发包人发布的《千岛湖配水工程总承包项目进度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办法详见考核实施细则。四、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负责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决定对承包人考核评定的结果。(2)按时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评价,支付奖励费用或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罚款。2、承包人权利和义务(1)按有关考核实施细则及合同规定,进行自评。(2)及时整理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考核需要的资料和文件。五、考核费用1、考核费用具体的考核费用计算根据考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2、考核费用支付或扣除在发包人对承包人考核完成后随下月工程款进行支付或扣除。六、协议生效条件本考核协议自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生效。本考核协议的有效期自 2024 年 4 月 1 日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工费用最终结清后本考核协议自动失效。七、其他1、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根据进度考核协议得出的考核结果,并承诺接受因此产生的奖罚,同意进度考核罚款从月度工程款中扣除。2、本考核协议为《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跨分水江、渌渚江区段优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输水隧洞施工 I 标段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考核协议未尽事宜及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分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