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临门支付业务代理协议(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代理协议)协议编号: 甲 方: 青岛银商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上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 方:青岛银商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盈园国际商务区联 系 人:招商部联系电话:0532-87962110传 真:0532-87962110公司网址: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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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邮政编码:266000乙 方:地 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 真:公司网址:邮政编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付临门支付业务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本协议包含协议主体和协议附件两部分,两部分内容都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代理商资质审核1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甲方审核时需提供以上五证的原件
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 3 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2乙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 万人民币;法人及主要负责人金融信用良好,并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营业办公场所符合基本的电子设备存储条件并不低于 20 平方米;组织架构应具有负责人、业务联系人、行政财务人员,维护人员等岗位,员工数不低于 4 人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代理甲方“付临门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
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2甲方授权乙方在 ( ) 省( )市 地区从事代理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限制从事代理活动
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代理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