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答案及解析关于刑事诉讼中几种不起诉的条件汇总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答案及解析案例一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事实
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偷税事实,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
1998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明,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
7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明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
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王明被取保候审
后经侦查发现,该公司自1996年到l998年间,共偷税漏税50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
该案于l999年8月1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3年,缓|法律;教育n网整j理|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
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
抗诉期满后,对该公司判处的罚金一审法院即交付执行
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7年
现问:(2002年试卷四第3题,本题10分)1
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
【答案】检察院不合法的程序:(1)检察院对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件的立案侦查违反了有关规定
《六机关规定》第l条规定:对于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
因此检察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2)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题中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