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87条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
构成要件主体方面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
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示例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主观方面本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
单位受贿罪的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整体意志的体现
另外,单位受贿罪中自然人罪名的确定依单位受贿罪罪名确定
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387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罪数额标准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
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
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司法机关对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对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犯罪成立数额做了相差悬殊的界定,违背法益侵害这一犯罪本质,也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
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