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实证经济学方法论 米尔顿·弗里德曼 米 尔 顿 ·弗 里 德 曼 ( Milton Friedman, 1912——) 生 于 纽 约 的 布 鲁 克 林 , 在 哥 伦 比 亚大 学 获 博 士 学 位 , 执 教 于 明 尼 苏 达 大 学 , 后 在 芝 加 哥 大 学 任 教 多 年 。从 1977 年 以来, 他就是位 于 加 州斯坦福的 胡佛研究院( Hoov er Institu tion) 的 高级研究员。弗 里 德 曼 以其货币理论和对自由企业与个人自由的 关注闻名于 世。米 尔 顿 ·弗 里 德 曼 于1976 年 获 诺贝尔 奖。以下的 选文是二十世纪经济学 方法论著作当中影响最大 的 作品。选文未作删节。 在他那令人钦佩的大著《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与方法》一书中,约翰·内维尔·凯恩斯区分了实证科学和规范科学,他指出“一门实 证 科 学 ……[,]是关于‘是什么’的系统性知识;而一门规 范 科 学 、或称为规 则科 学 ……[,]则是讨论‘应该是什么’之标准的系统性知识体系。而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标而设定规则体系,则是一门艺术。”他继而评论道:“此二者的混淆甚为普遍,并成为很多谬误的根源,贻害至大。”他还强调了“把政治经济学认定为一门独立的实证科学”的必要性。1 本[文]主要关注某些方法论问题,这些问题来自人们为创立凯恩斯所倡导的“独立的实证科学”所作的努力。特别是,如何确定某一杯提出的假说或理论,是否应当被暂时接受为“关于‘是什么’这类问题的系统化 知识体系”的一部 分。但 凯恩斯为之痛 心 的这类混淆仍然 充 斥 在经济学中,并且 严 重 妨 碍 了人们对 经济学可 以 是、而且 部 分地 已 经是一门实证科学的认可 。故 而,在本文的开 头 ,我 们最 好 先 论述 一下 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关系。 I. 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的关系 在某种 程 度 上 ,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的混淆是无 法避 免 的。几 乎 在任 何人看 来,经济学研 究 的那些问题都 与他们本人密 切 相 关,而且 ,他们总 是局 限 在自己 的经历 与能 力的范围内[来考 虑 问题]。这是经济学中持 续 不 断 的、广 泛 的分歧 的根源,也 构 成了频 繁 立法的原因 。那些自诩 为“专 家 ”的人们意 见 迥 异 ,并且 很难 说毫 无 偏 见 。无 论如何,在那些事 关紧要的问题上 ,即 使 “专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