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_第1页
1/5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_第2页
2/5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_第3页
3/5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 摘 要:有关仓储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长久存在争议,笔者剖析这两种观点后,结合我国现行立法,认为:仓储合同应为实践性合同,可商定为诺成性合同的观点。 关键词: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实践性、诺成性、交付标的物、交付仓储物 绪论 有关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我国法学界长久存在着争议,即存在仓储合同是“实践性或诺成性”的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本文所指的仓储合同,也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商定,一方为他方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另一方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确定了仓储合同的法律定义。 《民法典》颁布前,大多数学者主见“仓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应为诺成性合同。根据我国《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侧》条 5 条规定,“根据存货方的托付储存方案和保管方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全都,由双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1]即确定了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的法律依据。但当初也有人主见,“仓储合同应与其他保管合同一样,为实践性合同”。2 《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后大多数人认为:“《民法典》382 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说明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民法典》并未规定仓储合同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要件。”但事实上《民法典》颁布以后,该争议还存在。因为“在我国原有的立法中,仓储合同并不以存货方的实际存货为成立要件”3, 故大多数人主见,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也少数有人主见,“仓储合同以仓储物的交付为成立的前提条件”4,认为仓储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上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种观点本人不能彻低苟同,本人认为:“仓储合同应为实践性合同,可商定为诺成性”。 一、仓储合同“诺成性与实践性”理论争议之分析 (一)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是民法典理论的传统分类,但至今仍有重大意义。所谓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即可成立的合同。此种合同的特点在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时合同成立。5 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式合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诺成性合同之我见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