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第 五 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本章考点:( 1)行政处罚的种类;( 2)行政处罚是的设定;( 3)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4)行政处罚的管辖;( 5)行政处罚程序;( 6)税务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这称为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其他行政处罚”,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这一范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涉及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等
(二)行政处罚的理论分类1
人身自由罚它是行政处罚种类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
人身自由罚主要形式是行政拘留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的决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l 日以上 15 日以下,有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并处”的不受此限
行为罚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所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一种处罚措施
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
( 1)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的特点:第一,这是一种对行为资格的处罚,适用于须获得资格才能从事生产或经营的行业
这种处罚并不剥夺被处罚人获得的权利资格,而只是限制其权利资格
第二,责令停产停业对被处罚人来讲,只是暂时的不能再从事被停止的生产或经营活动
第三,责令停产停业的目的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