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法说明:2010年注会《经济法》教材中与企业组织法相关的章节有:(1)第2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第3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3)第4章公司法
一、企业组织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型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部分)外资企业(绝大部分)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法人型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部分)外资企业(小部分)二、企业组织法的10组基本概念1.无限责任VS连带责任VS无限连带责任VS有限责任(1)无限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意思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首先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承担的,投资人要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即先企业,后个人
(2)连带责任是一种非常严格的法律责任,连带债务人在责任承担上不存在先后顺序,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3)无限连带责任,是两种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的组合,而不是一种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责任是分为两部分看待:①无限责任,体现在合伙企业的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承担时,普通合伙人才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一先企业后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体现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中的无限责任
②连带责任,体现在普通合伙人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部分企业未能清偿完毕的债务,这体现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中的连带责任
(4)有限责任,主要体现在三个地方:①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②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③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因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债务,由该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对该债务仅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