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教〔2011〕16号签发人:张继林周口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规定》的实施意见(教体卫艺[2011]76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落实省教育厅《实施意见》领导小组,张继林1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邵在铭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科、基教科、体卫艺科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以教体局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及适合当地实际的活动指导建议
各中小学校均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适合本校的活动方案,要求全员参与,计划详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效果
二、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规定》和省教育厅《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市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周口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量化评定细则》
按照得分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得分在91—100之间为A级,命名为周口市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示范学校;得分在81—90之间为B级,命名为周口市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合格学校;得分在71—80之间为C级,确定为整改提高学校;70分以下D级为不合格学校
A级学校由市教育局认定挂牌并进行表彰奖励,B级和C级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市教育局每年对当年申报的A级学校进行评定,B级学校进行抽检
三、建立督导问责和监督制度市教育局将会同市政府督导团,对各县市区及学校保证中小2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随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