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教〔2011〕16号签发人:张继林周口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规定》的实施意见(教体卫艺[2011]76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落实省教育厅《实施意见》领导小组,张继林1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邵在铭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科、基教科、体卫艺科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以教体局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及适合当地实际的活动指导建议。各中小学校均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适合本校的活动方案,要求全员参与,计划详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效果。二、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规定》和省教育厅《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市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周口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量化评定细则》。按照得分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得分在91—100之间为A级,命名为周口市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示范学校;得分在81—90之间为B级,命名为周口市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合格学校;得分在71—80之间为C级,确定为整改提高学校;70分以下D级为不合格学校。A级学校由市教育局认定挂牌并进行表彰奖励,B级和C级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市教育局每年对当年申报的A级学校进行评定,B级学校进行抽检。三、建立督导问责和监督制度市教育局将会同市政府督导团,对各县市区及学校保证中小2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随时进行抽查。将督查和抽查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被督导单位提出督导意见。市教育局每年公布一次达到A级和B级学校的名单及校长姓名,并按所占学校的比例分县市区排名。教育行政部门对C级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一年后经复查达不到B级者,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D级学校由主管部门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活动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394—8319196。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都要向社会公布活动方案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意见2.周口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量化评定细则3河南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附件1教体卫艺〔2011〕76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省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现将《规定》印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重要意义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201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都明确规定“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高度重视。最近,教育部又专门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体现了教育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