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北京市“医疗质量万里行” 、“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标准检查表(1500 分)重点要求检查方法与检查内容分值(一)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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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 多 样 的 宣 传 报 道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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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学习宣传是否有明确的计划和负责人
无明确学习宣传计划,减1 分;无专人负责,减1 分
2 对“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例是否进行了学习宣传
没有宣传,不得分;宣传力度不够,减1 分
3 要充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络、院刊院讯、内部简报、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对“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情况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少于2 种宣传途径,减1 分
4 是否在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中下载并使用了由卫生部组织专家编写的相关医学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
未使用相关医学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不得分
5 建立宣传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
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不得分
加 大 对 非 法 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和“医托”、“号贩子”等行为予以通2
1 查医院对外合资、合作合同、协议文本等
发现有出租、承包科室,不得分,并责成立即整改
2 随机查看医院的诊疗活动,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对其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与诊疗活动是否一致
发现有超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不得分,并责成立即整改
3 现场随机抽取执业中的医务人员,并与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核对档案资料(工作岗位与准入科目及变更项等)
发现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得分,并责成立即整改
4 查验卫生监督和医政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