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公司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安静、舒适、卫生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第三条奖惩办法:公司每周一上午9:45在公司总经的带领下进行员工宿舍卫生(含水电、空调使用情况及其他宿舍设备设施)检查评分,月终进行月总评,获得月评比第一名的员工宿舍免去该宿舍所有实际入住员工的水电费用
获得最后一名的员工宿舍实际入住员工将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主要以劳动处罚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入住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在每周卫生检查后总经办将在员工墙公布周检查结果、月检查结果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1公司员工公司周边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疾病患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指点各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本宿舍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