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公司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安静、舒适、卫生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第三条奖惩办法:公司每周一上午9:45在公司总经的带领下进行员工宿舍卫生(含水电、空调使用情况及其他宿舍设备设施)检查评分,月终进行月总评,获得月评比第一名的员工宿舍免去该宿舍所有实际入住员工的水电费用。获得最后一名的员工宿舍实际入住员工将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主要以劳动处罚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入住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在每周卫生检查后总经办将在员工墙公布周检查结果、月检查结果。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1公司员工公司周边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疾病患者。2)有不良嗜好者。3)不得携眷住宿。4)需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第八条指点各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1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各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总经办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各岗位要求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总经办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无故不得进入男宿舍;员工亲友来访,男(女)性不得进入男(女)宿舍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丢弃。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