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知名外企绩效考核条例 北京某公司管理考核条例(试行)为了更好地建设健全公司文化,弘扬“诚信、团结、求实、创新”的公司精神,激励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与最大潜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核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均应仔细负责地对待考核的整个进程
二、考核性质:本条例所法律规范的是管理方面的考核,技术方面的考核由生产部另行制定《技术考核实施办法》
三、考核方式:实行按岗逐级考核并套算员工绩效的方式
即根据本岗位的主要职责,一般员工由本部门经理(负责人)考评; 第 1 页 共 2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各部门经理(负责人)由总经理考评
考评的结果计入员工绩效工资
四、考核对象: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下全体员工
五、考核周期:实行按季度考评,即上一季度的考评结果套算于下一季度的员工绩效工资
六、考核范围: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分支机构七、考核内容:管理考核由四部分内容组成: (1)员工述职报告; (2)主管分项考评; (3)人力资源核算; (4)综合结论备档
八、考核细则:1
述职: 每个工作月 5 日(遇节假日顺延),由行政人事部向每位员工(副总经理以下)发放《员工述职报告》(参见附件一),第 2 页 共 2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结合本岗位职责要求在当月 10 日前填写完毕,交直属主管领导签批意见后,交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2
考评:①行政人事部于每个季度第一个工作月 10 日向各部门经理(含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发放《员工绩效综合素养考核表》(参见附件二); 《个人考核工作要项评定表》(参见附件三),并提交员工填写完成的每月《员工述职报告》
各部门经理考评完成后,将全套考评资料与当月 15 日交回行政人事部
② 行政人事部于每个季度第一个工作月 10 日向总经理发放《经理绩效综合素养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