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制定《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是健全监测评估公民科学素质体系的重要内容,将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是指中国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科学技术知识和能力的标准
一、《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的结构《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包括科学知识、科学能力、科学精神三个范畴领域,共 26 条基准,130 个基准点,涵盖了《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四科”,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两能力”的全部内容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的结构表见表 2,其中,1-8 条基准为科学知识范畴的内容,有 44 个基准点;9-18 条基准为科学能力范畴的内容,有 54 个基准点;19-26 条基准为科学精神范畴的内容,有 32 个基准点
2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结构表基准内容1
了解生命现象、生物多样性与进化的基本知识1-77 条2•掌握基本的数学运算和逻辑思维能力
8-136 条3
掌握基本的物理知识
14-218 条4•掌握基本的化学知识
22-276 条5
掌握基本的天文知识
28-303 条6
掌握基本的地球科学和地理知识
31-366 条7
了解人体生理知识
37-404 条8•掌握获取知识或信息的科学方法
41-444 条9•掌握安全饮食、合理营养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45-517 条10
知道常见疾病和安全用药的常识
52-6110 条11
掌握安全出行基本知识,能正确使用交通工具
62-643 条12•掌握安全用气、用电等的常识,能正确使用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
65-673 条13
了解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68-725 条14
具备基本劳动技能,能正确使用相关工具与设备
73-775 条15
具有安全生产意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8-83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