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行为界定、处罚标准 一、一般规定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全科汇报,或隐瞒事故的;罚款3000~5000元 2.施工单位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上级检查部门责令停产整改的;罚款3000~5000元
3.施工单位无规程措施,或规程措施未经审批施工的;罚款1000~2000元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罚款1000~5000元
5.跟班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罚款3000~5000元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罚款1000~5000元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罚款1000~3000元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罚款1000~2000元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罚款2000~3000元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罚款1000~2000元
2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罚款1000~2000元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罚款3000~5000元
13.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罚款1000~3000元
(二)一般“违章” 14.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有明火火源的;罚款100~300元
15.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罚款100~300元
16.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罚款100~300元
17.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罚款200~500元
18.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罚款100~300元
19.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