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校园一卡通系统管理试行规定 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是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校园一卡通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校园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方便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学院的各种资源,最大程度保护广大校园卡用户和学院的利益,同时为规范校园卡管理人员和用户的行为,使校园卡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是学院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高效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广大师生员工在校工作、学习、生活必不可少的便利工具,与数字化校园的相关子系统逐步进行数据对接,力争达到统一数据库、统一标准、统一开发平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门户目标。 第二章 校园卡发行与管理机构 第二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是由学院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行分别合作、联合建设的校园翼机通平台(以下简称“校园翼机通”),系统层面分为五个功能模块:翼机通数据中心管理系统、翼机通应用中心管理系统、翼机通监控中心管理系统、翼机通卡务中心管理系统、翼机通结算中心管理系统。用户层面表现为用户分别拥有一张校园卡和一张银行卡。 第三条 校园翼机通平台支持两种类型的校园卡,在校园内各翼机通终端使用时功能完全相同。一种是白卡(M1 卡),是一种非接触式IC 卡;另一种是黑卡(UIM 卡与RFID 卡的集成),属于有源卡,必须在CDMA 制式的手机中使用。 银行卡为由中国银行发行的长城电子借记卡,其使用遵守银行卡章程。 第四条 学院成立校园一卡通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校园一卡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组长由分管信息网络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信息网络中心、计财处、总务处、教务处、院办公室、学生处、图书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信息网络中心。 第五条 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划分为: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翼机通核心部分(服务器、前置机、后台管理软件、应用软件及接口、数据库等)的日常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翼机通系统网络设备和网络线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校园翼机通系统的运行权限设置、管理服务规范的牵头制订;翼机通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控、系统数据的转储和备份;配合合作商进行系统和设备的更新、升级和故障解决;有关翼机通事务的对外联络等。 计财处设立卡务中心,负责翼机通卡务管理(如拍照、制卡、发卡、挂失/解失、补卡、密码设置/修改等);翼机通系统现金充值、批量充值等;翼机通系统的财务报表及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