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2 1 1 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 1 页 共 1 5 页 问答题 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定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2、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
答: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
答: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起着保证行政法制统一、协调和稳定的重要作用,是行政法的灵魂
如与基本原则相抵触的行政法律条文必须修改或撤消,违反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和制裁
5、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
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它国家机关、组织区分开来
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一定的行政机构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也可享有一部分行政权,从而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定和命令,独立采取行政措施等
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各种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区别开来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一个组织能成为行政主体,还应看其是否能独立对外承担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即是否能独立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