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院昆明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铁二院昆明公司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控制和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铁道部《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铁财﹝2005﹞30 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参建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中铁二院昆明公司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2019 年 10 月 28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铁二院昆明公司EPC 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的控制和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铁道部《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铁财﹝2005﹞30 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资金是指来源于建设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 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依法管理原则
2、归口管理原则
3、满足建设项目需要原则
4、专款专用原则
5、效益原则(包括二次效益)
第四条 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财政部、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及时拨付、使用建设资金,保证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按照财政部、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本项目建设资金
本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部、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动态台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