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九章 合同法(总则)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这条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是平等当事人之间从事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及行政地位,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2 .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法律行为
首先,合同至少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其次,合同是法律行为,故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合同的核心要素;最后,因为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或者多方法律行为,因此合同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有意思表示,而且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
3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虽然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均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其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事实
是当事人自由约定,协商一致的结果
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合法
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当事人就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特征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1 .合同法是私法
合同法规范当事人之间因私人利益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强调主体平等、意思自治
因此合同法为私法
2 .合同法是自治法
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合同关系
合同法通过任意性规范或引导当事人的行为,或补充当事人意思的不完整
合同法对当事人意思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