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1193-2014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作者:苏义飞 时间:2015-10-10 浏览量 13926 评论 0 2 0 GA/T 1193-2014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2014 年 11 月 26 日发布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宁锦、王岩、常林、田雪梅、刘会、杜雁、郭兆明、项剑、狄胜利、张凤芹、李屹兰、杨天潼、何光龙。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 中受 伤人员的误工期、 护理期和营养期评定。 2 术语 和定义 下 列 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误工期loss ofw orking time period 人体 损伤后 经 过 诊 断 、治 疗达 到 临 床 医学一 般 原则所 承认 的治 愈 ( 即 临 床 症 状 和体 征 消 失 ) 或 体征 固 定所 需 要的时间。 2.2 护理期nursingperiod 人体 损伤后 , 在 医疗或 者功 能康 复 期间生 活 自 理困 难 , 全部或 部分 需 要他 人帮 助 的时间。 2.3 营养期vegetativeperiod 人体 损伤后 , 需 要补 充 必 要的营养物质 , 以 提高 治 疗质 量或 者加 速 损伤康 复 的时间。 2.4 评定 assessment 运 用专门 知 识, 评价 确 定人身损害误工期(2.1)、护理期(2.2)和营养期(2.3)的过 程 。 2.5 评定意见 assessmentconclusion 评定人运 用专门 知 识对 人身损害误工期(2.1)、护理期(2.2)和营养期(2.3)进 行 分 析 所 得 出的综合 性 判 断 。 3 总 则 3.1 目 的 本标准为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评定提供 依 据。 3.2 评定原则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确 定应 以 原发性 损伤及后 果 为 依 据, 包 括 损伤当 时的伤情 、损 伤后 的并 发症 和后 遗 症 等, 并 结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