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镇《涉密和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等六项制度 一、涉密和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各室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 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 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 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从2011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二、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 网络设备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