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 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形式。 2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3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 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 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5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交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规章。 6 、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规章。 7 、国际条约:除我国在缔结时宣布持保留意见不受其约束的以外,这些条约的内容都与国内法具有一样 的约束力,所以也是我国法的形式。 8 、法的效力层级:(1 )宪法至上: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 )上 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的效力是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 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3 )特 别法优于一般法: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4 )新法优于旧法:新法的效 力优于旧法。(5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辨别两小孩的错误,由他们的爹说了算)。 9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 0 、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 行为,不得代理。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 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1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