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 ——(12-14) 1. 目 的 : 加强集团会计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集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服务。 2. 范围 : 适用于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单位。 3. 职 责 : 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内各公司(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 方 法 与 过 程 控 制 4.1 总 则 4.1.1 本规范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4.1.2 集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和监督本单位和集团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为经营决策和管理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和依据。 4.1.3 集团实行高度集中、独立核算的会计管理体制。集团会计工作由主管财务的集团领导直接指挥;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集团会计工作的组织和集团统一会计政策、制度的制定;各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开展各项会计工作,并在不 违 背 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原 则下 ,根 据本单位业务管理的特 点 ,制订 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办 法。 4.1.4 各单位第 一负责人对 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2 会计机 构 及会计人 员 4.2.1 会计机 构 设 置 和会计人员 配 备 4.2.1.1 各单位应 当 根 据本单位的业务特 点 及规模 大 小 ,设 置 专 门 的会计机 构 并配 备 会计负责人。不 具备 单独设 置 会计机 构 条 件 的,应 当 在有关机 构 中配 备 专 职会计人员 ,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 构 负责人或 会计主管人员应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选派或下属单位提名、总部财务管理部考核、按照集团人事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任免。 4.2.1.2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按照集团《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职务行为规范》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A、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负责,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 B、具有专业学历或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C、主管过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二年; D、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财务、会计、税务管理制度及要求,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E、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专业能力; F、身体健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