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案例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之贷款经典案例一 [案例描述] 夫妻两人——男:小 A,女:小 B
小 A 28岁,月收入为 3500元,小 B 25岁,月收入为 3200元,两人的单位都各为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比例都为其收入的8%
目前,小 A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为 40000元,小 B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为 18000元
两人准备买房,看中了一套 42万的房子,正在申请贷款,希望每月的按揭负担不超过 3000元
[案例分析] (1) 根据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目前公积金货款最高成数为购房价格的七成,即必须付三成的首期
该做法同样适用于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总额不超过购房价格的七成
所以,如果他们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他们首期至少要交付 30%的房款,即 42×30%=12
(2) 由于需申请 42×70%=29
4万元贷款,超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高额度 25万元的规定
(3) 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 60岁,女 55岁,小 A离退休还有 32年,小 B30年,所以按目前工资计算,按照这条规定可申请的贷款数上限为——小 A:3500×8%×2×12×32=21
5万;小 B :3200×8%×2×12×30=18
4万,两人合计39
(4) 取(3)、(4)中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的较小值——25万与 39
9万的较小值,即 25万,所以,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大额度为 25万元
(5) 所以,建议采用 7成 10年,2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 4
4万元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其中:首期——12
6万元;每月按揭款——约 3000元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之贷款经典案例二 [案例描述] 男,小 C,26岁,广州人,目前与父母同住,看中一套二房二厅的房子,总价 29万
小 C月收入为 5200元,单位为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