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轮转急诊医学科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意义 急诊医学是一门独立医学学科,与其他临床专业学科一样有其专业特点,是为急危重病人提供全面、紧急、便捷的医疗服务,以避免死亡和伤残的发生。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及急诊医学科工作制度行为准则,为提高临床医师的综合素质;提高对急诊医学专业的诊疗水平、抢救操作技能;提高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培养临床医师与病人、家属沟通能力和与各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协调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参加轮转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住院医师(中医医师除外)取得执业医师证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在晋升中级职称前必须到急诊学科轮转6 个月。 三、轮转医生的选派 (一)由医务科每年制订轮转计划,结合职称 晋升排序择优选派,任何人员和科室不得随意更改。 (二)医务科负责轮转医生的统一管理,实际轮转人员名单,报人事科进行动态人事绩效管理。 (三)遇突发公共性事件,由医务科统一调整计划。 四、待遇、考勤 (一)轮转的临床医师在急诊医学科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急诊医学科统一管理,在轮转期间参加急诊医学科的绩效考核。急诊医学科依据工作能力及绩效考核情况给予发放绩效工资。 (二)轮转的临床医师在急诊医学科工作期间与原科室完全脱离工作关系,不得参加原科室的交班、查房和管理。 (三)轮转的临床医师原则不予安排外出学习、开会等,如遇特殊请况必须请示医务科,并上报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外出学习回来后轮转时间顺延。 (四)在轮转期间原则不得请假,若遇特殊请况必须请假,轮转时间顺延。 (五)轮转结束后个人填报轮转人员鉴定表,由医务科、急诊医学科负责德、能、绩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到人事科办理手续回原科室报到上班。若考核不合格轮转时间顺延3 个月,直到考核合格后可以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回科上班。 (六)临床医师参加急诊医学科轮转,将作为医院职称聘用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按要求参 加轮转及轮转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聘用。 五、本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附件: 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轮转转鉴定表 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2015 年 6 月 19 日 附件: 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轮转鉴定表 姓名: 原科室: 轮岗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本 表一式 三 份 , 急诊科、 医务 科、 人力 资 源 部 各 一份 存 档。 自 我 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