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42, Guanri Road, Softw are Park, Xiamen, Fujian 361009 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42 号 邮编361009 1 占有制度之基本内涵1 ――兼析我国物权法草案中占有的效力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张文裕 对物进行支配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类通过对物的支配与控制以满足生活、生产之需要,对物之实际控制与管领,即为对物之占有。占有制度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她又是一项非常有争议的制度。现代社会,法律对物的保护已逐步由对物的归属的保护转向对物的利用的保护,而占有作为任何一物进行使用的基础,急需要通过法律来确定其合法的地位,同时也更好地做到对占有人的保护。 一、占有制度之历史沿革及规范功能 “在整个法律理论中,没有什么概念比占有更难以定义。占有确实是一个非常含糊的字眼。”2占有概念的难以定义,使得其从罗马法至今,都没有一个确切的表述,但自罗马法以来,各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和普通法系国家民事立法均对占有制度予以确认,而占有制度也是这些国家和地区民事立法中最为基本、也最为复杂的制度之一。 学者一般认为,近代民法上的占有制度,在法制沿革上源自罗马法上的占有与日尔曼法上的占有,但这两者各有其不同特点及社会功能。 3罗马法上的占有一词源于拉丁文 1 本文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05 年 7 月 10 日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之前,笔者在此之后对本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因时间限制观点不够成熟,不揣拙陋,抛砖引玉,以期方家见教。 2 A.E.S.Tay: The Concept of Possession in the Common Law Foundations for a New Approach。 3刘得宽:《日尔曼法上之占有――Gewere》,载于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 1 月版。 No. 42, Guanri Road, Softw are Park, Xiamen, Fujian 361009 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42 号 邮编361009 2 “possessio”,由“posse(权力、掌握)”和“sedere(设立、保持)”二词合成,是指对物的事实上的支配和管领。罗马法上的占有制度是以占有诉权为中心,其机能即在于保护占有事实,以达到维护社会和平与现有秩序的目的,罗马法对物为事实上支配的占有与对物为法律支配的所有权完全予以分立,而予以一体保护; 4日尔曼法上的占有使用“Gewere”一词,占有与所有权并未严格区分,占有不仅是一种事实,而且是一种物权,即对占有的保护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