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没 有 递 交 辞 职 报 告 , 也 没 有 办 理 工 作 交 接 , 就 突 然 离 开 企 业 , 失 去 了 联 系 ,企 业 面 对 不 辞 而 别 的 员 工 应 如 何 应 对 。有 朋 友 看 过 后 说 对 于 操 作 方 法 已 经 明 白 了 ,但 是 , 这 种 类 型 的 员 工 工 资 应 该 如 何 支 付 呢 ?通 常 企 业 会 停 发 工 资 、停 缴社保,然 后 , 就 不 再理 会 。 实际上, 这种处理 方 式是错误的 , 今天, 法 务小编就 来介绍这种类型的 员 工 工 资 如 何 支付? 首 先 , 就 员 工 不 辞 而 别 的 现 象 , 从 法 律 角 度 是 如 何 规 定 的 ? 员 工 不 辞 而 别 , 是指拟离 职 员 工 未依据合同约定和法 律规定履行提前通 知义务,而 擅自离 开 工 作 岗位的 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 》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形式通 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 内 提前三日通 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 此 , 劳动者辞 职 的 , 应 履行提前通 知用人单位的 义务。 而 不 辞 而 别 的 行为恰 恰 违 反 了 法 律规定, 属 于 劳动者违 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 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 九 十条 规定, 劳动者违 反 本 法 解除劳动合同, 或 者违 反 劳动合同约定的 保密 义务或 者竞 业 限 制 , 给 用人单位造 成 损 失 的 ,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任 。 故 对 不 辞 而 别 的 员 工 , 用人单位有 权 追 究 其 法 律责 任 。 其 次 , 员 工 不 辞 而 别 的 , 企 业 该 如 何 应 对 ? 1、劳动关系的 终结 劳动关 系 的 终 结 需 基 于 法 定事 由 或 一 方 (含 双 方 )的 意 思 表 示 , 在劳动者没 有 明 确作 出 终 止 劳动关 系 的 意 思 表 示 , 用人单位也 没 有 做 出 解除或 者终 止 劳动关 系 的 意思 表 示 的 前提下 , 劳动关 系 并 不 当 然 终 止 。 此 时 , 对 于 不 辞 而 别 应 理 解为职 工 擅自离 开 工 作 岗位。 在实践 当 中 , 不 辞 而 别 的 员 工 一 旦 反 悔 , 要 求 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