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操作细则 四川省林业厅 二〇 〇 七 年 八 月 前言 本操作细则共分为六章四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区划原则以及组织管理和成果要求,共十一条;第二章技术准备,分为基础资料、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技术培训四条;第三章技术标准,为本操作细则遵照执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包括地类、生态区位、森林分类、土地退化、优势树种、龄组、森林健康、森林结构和森林功能等,共十四条;第四章区划界定,分为工作流程、区划系统等七条;第五章是本细则的质量管理部分,包括质量检查方式和数量等共四条;第六章成果编制,对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进行了详细要求,共五条
本操作细则由四川省林业厅提出,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森林管理总站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技术人员编写
参加细则编写的主要人员有: 四川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范成绪(处长) 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黎治福(处长) 张 文(高级工程师)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骆建国(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刘 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马茂江(高级工程师) 曹昌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7 年8 月 目 录 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尽快将公益林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根据《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主要概念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是指依据森林分类体系,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别,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并通过合法程序,经政府批准,以签订合同等规范形式确定有关各方权、责、利关系,以便对主导功能不同的林地进行分类经营管理
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
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