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理销售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址(主要经营地):住址(主要经营地):通讯电话:通讯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通讯传真:通讯传真:通讯邮箱号:通讯邮箱号:一、代理销售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产品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委托乙方办理基金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2)负责组织基金的销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基金的销售和交易规则及其他规则、制度
(3)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的代理销售有关事宜
并以合理的方式和时间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开展情况经行监督
对因乙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乙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护权益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所支付的费用,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4)根据自身业务需要,有权同时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同一个基金产品
(5)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权拒绝受理某一笔或某一段时间的参与、退出或其他业务申请
(6)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利益
2、甲方的义务:(1)向乙方提供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并保证其合法合规性和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基金产品代理销售工作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简况、投资策略、基金的特点等
(4)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