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024-05-21 | 作者: | 来源: 国土资源部 | 【大中小】【打印】【关闭】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施行日期:1992 年 12 月 1 日 关于批准发布 《 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 的通知 建标〔1992〕527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土地(国土)管理(厅)局,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土地(国土)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87〕国土〔建〕字第 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 169 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等的通知》(计标〔1988〕281 号)的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编制的《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 199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五日 编制说明 《 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 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标 〔1988 〕281 号 《 关于印发<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等的通知 》 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我部设计讨论院会同我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机械第十、第十一设计讨论院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讨论,仔细分析了与本建设用地指标对口的机械工厂用地方面的情况和资料;总结了多年来在机械工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实行行之有效的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经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行业技术经济政策,吸取了近年来工艺技术进展和设计讨论的成果,对重点项目进行了规划方案论证和模拟设计,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召开全国会议审查,并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审定稿。 本建设用地指标共分十一章和一个附录。这次编制的主要内容有:总则,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以及汽车类,电机、电器类,石油化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