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艺术创作过程的认识一、艺术创作的认识 艺术创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可以分为艺术体验、艺术构思和艺术表现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表现为连续的和不可分割的整体。 艺术体验,是艺术创作的准备阶段。它是创作主体在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情感、想象、联想等心理要素,对特定的审美对象进行审视、体味和理解的过程。通常情况下艺术体验包含三部分:材料的储备和审美经验的积累;审美发现和审美领悟的发生;创作欲望的萌动及动机的生成。艺术创作是我们对客观生活的主观认识和能动创造,是主客体的遇合和主客观的统一。只有积累了大量的生活素材,我们才能从中生发出独特的感受激发出强烈的感情,提炼出深刻的思想,创造出鲜活的形象,从而真实的放映生活的本质。 二、艺术创作作品的内容与形式 艺术作品是由内容与形式两个要素构成的。在艺术理论中,长期以来把“内容决定形式”看作是一个现实主义创作必须遵循的规律。这种说法似乎已经过时间的检验,毋庸置疑。20 世纪初, 形式主义倾向在艺术理论和艺术创作中崭露头角,在造型艺术领域内,克莱夫·贝尔和洛杰·弗莱都是上世纪西欧具有代表性的形式主义理论家。贝尔的《艺术》中提出“有意味的形式”①,全面肯定了绘画艺术的精髓全在于形式结构之中,而内容、情节都无关紧要。内容与形式问题,在我国 80 年代以来艺术理论界的争论有增无减。自吴冠中先生的《内容决定形式?》一文发表后,理论面临着实践的挑战。二十多年来,随着唯美艺术品和各种观念艺术在艺术市场上的兴起,人们似乎进入了一个艺术创作过程的自觉状态,淡忘了艺术创作过程中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一些艺术品以取悦部分富裕人的审美情趣为能事,以华丽的形式与材料表现苍白的内容与情节。作为艺术创作过程的两个构成要素,内容与形式在艺术品中哪一个更为重要。我们不妨作一下探讨。 三、艺术创作的源泉 艺术作品是由艺术家创造的,艺术作品是由可触、可视的形体、色彩等构成的。从宏观的角度看,任何时代、任何民族的艺术都是这个时代、这个民族的社会生活的反映。特定的社会生活首先造就了属于特定时代的艺术家,而且,不管艺术家自身怎样离群索居,他仍然是属于社会的人,是属于社会生活这个有机体上一个活生生的细胞。因此,艺术作品作为人的精神产品,就不可能不反映这个特定的社会、特定的时代,艺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形式,也就不可能不为社会存在所决定。 这里要弄清艺术与生活的这种关系,即生活对艺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