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乐新课程标准(最新版本)转载第⼀部分 前⾔建国以来,我国中⼩学⾳乐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很⼤的成绩
尤其是近年来,美育被列为教育⽅针的内容之⼀,⾳乐教育事业获得迅速发展,师资队伍不断扩⼤,后备⼒量增多,⽔平⼤有提⾼;⾳乐教育科研有了长⾜的进步,取得了许多优秀成果;随着国际⾳乐教育交流活动的⽇益增多,国外⼀些可供借鉴的⾳乐教育思想和教学体系被系统介绍和引进;教学⼿段正逐步得到改善和提⾼
这⼀切都为我国⾳乐教育的继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乐教育观念、内容、⽅法、⼿段和评价体系等⽅⾯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
这种状况影响着⾳乐教育审美功能的有效发挥,制约着我国中⼩学⾳乐教育事业的发展
因此,⾳乐教育改⾰势在必⾏
制订《全⽇制义务教育⾳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是⾳乐教育改⾰的重要环节
《标准》⼒求体现深化教育改⾰,全⾯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乐审美体验为核⼼,使学习内容⽣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主动参与⾳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乐体验和学习⽅式,以提⾼学⽣的审美能⼒,发展学⽣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素养,为学⽣终⾝喜爱⾳乐、学习⾳乐、享受⾳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性质与价值 ⾳乐是⼈类最古⽼、最具普遍性和感染⼒的艺术形式之⼀,是⼈类通过特定的⾳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类精神⽣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类⽂化的⼀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伴随⼈类历史的发展,满⾜⼈们的精神⽂化需求
对⾳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类基本素质和能⼒的⼀种反映
⾳乐课是⼈⽂学科的⼀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是基础教育阶段的⼀门必修课
⾳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个⽅⾯: 1.审美体验价值 ⾳乐教育以审美为核⼼,主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