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院学院党内监督责任清单 各党委委员、党支部: 为深化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进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内监督责任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文法学院党内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党内监督的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 (一)学院党委党内监督责任 院党委负责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承担学院改革进展稳定责任,履行以下主要监督职责: 1. 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根据党章党规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制定学院党内监督制度和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监督责任清单并抓好督促检查,促进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2.加强对纪检委员和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听取纪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检委员工作报告,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 3.对党委委员、系(室)和基层党支部及成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向校党委汇报。 4.支持配合教代会代表巡视、审计等工作,依据工作权限对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严格责任追究。 5.组织签订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开展责任考核,每年底向校党委、校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6.对校党委、校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二)党委书记党内监督责任 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内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主要监督职责: 1.传达学习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部署要求,主持制定学院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监督体系。 2.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听取学院领导班子工作汇报,检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 4.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党的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 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向校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年终按时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报告。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6. 带头做好述责述廉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