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件 密级 版次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一般 规定类 挖掘机械售后配件返司及核销规定 共 13页 第 1页 阅读要求 熟知 阅读范围 相关部门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1 目的 规范挖掘机械配件返司流程,提高返司效率;规范挖掘机械配件核销管理,保障配件核销及时、准确、真实。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司外所有返司挖掘机械配件(整机返司除外)及挖掘机械代理商的配件核销。 3 职责 3.1 各代理商负责提交核销单据、旧件返司。 3.2 挖机公司售后服务部负责各代理商返司件的提取、清点和办理交接手续。 3.3 挖机品管部负责返司配件检验并出具核销意见。 3.4 挖机公司售后服务部服务服务管理科负责:代理商核销单据审核和核销结果的反馈,并对不予核销件及时处理。 3.5 挖机公司财务负责代理商配件帐务处理。 4 管理规定 4.1 各代理商负责将 CRM故障信息反馈&换件申请单中签批“返司”意见的旧件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返司的新、旧件进行返司,代理商和服务代表对返司情况进行跟踪和落实。 4.2 返司件包装、标识要求 4.2.1 包装须完好,小件单独标识后合包一箱,大件可单独发运;新件进行内外二道包装,以防止运输损伤。 4.2.2 液压件油口需用封口橡胶密封,防止脏物进入油道内,并做适当包装防护。 4.2.3 所有返司配件都必须做好标识,标识应填写规范(包括品号、客户名称、机型机号、损坏形式等)并防脱落(返司旧件单标识与返司新件单标识详见附件)。 4.3 返司时间要求:自换件申请单签批日起45天内回司。 4.3.1 批量整改件返司时间要求:批量整改要求完成之日起45天内回司。 4.4 托运方式:代理商应尽量在同一物流站发货,以便提货。以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旧件存放地距代理商处太远、旧件存放处不安全、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要求紧急发回、货运公司有所变更等。 4.5 托运费用:返司托运费用均为普什重机公司承担(呆滞件及由于代理商责任原因造成的返司件除外)。 4.5.1 山河公司承担托运费用的要求: —— 运费超过 1000元,必须打报告回司经服务管理科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发货。如因未打报告,超支部分由发运人自行承担,并处罚 100元/次。 —— 从省会和地级城市发运的费用必须有发票,无发票的由提货员到税务部门或正规物流公司代开发票,税费由代理商相应承担。 —— 偏远山区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发票时,由代理商发货人在发货单上注明运费(含税),运费提付,提货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