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换热器的配管 第三章 再沸器的配管 1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一般换热器的配管设计。 第1.0.2条 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的设计规定。 第二章 换热器的配管 第2.0.1条 换热器的管道布置应满足 PID 的要求,并应考虑管系的柔性及经济性。大直径和合金钢管在管道布置时,应优先考虑使其配管路线最短,弯头最少。 第2.0.2条 对管壳式换热器如果工艺流程图上没有表示出管口的流体方向时,宜遵守以下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被加热的流体宜下进上出;被冷却的流体宜上进下出。冷流体和热流体宜选用逆流布置。 二、用蒸汽加热时,对于卧式或立式换热器,蒸汽应从上部管口进入,冷凝水从下部管口排出。 三、用水冷却时,对于卧式或立式换热器冷却水从下部管口进入,从上部管口排出。冷却水宜走管程,以便于清洗污垢和停水时换热器内仍能保持充满水。 四、高温物流宜走管程,低温物流宜走壳程。干净的物流宜走壳程。而易产生堵、结垢的物流宜走管程。有腐蚀性的物流宜走管程,而无腐蚀性的物流宜走壳程。压力较高的物流宜走管程,压力较低的物流宜走壳程。流速较低的物流宜走壳程,而流速较高的物流宜走管程。给热系数较大的物流宜走管程,而给热系数较低的物流宜走壳程。 第2.0.3条 换热器的管道布置应方便操作和维修,并且不应妨碍操作和检修通道的通行。带有阀门和调节阀组的管道应靠近换热器的操作通道布置。见图 2.0.3-1,2。 第2.0.4条 换热器周围管道上的压力表、温度计、视镜、阀门、液面计和液面调节器等应布置在靠近通道,并从操作通道上容易操作和观察的部位。 管道、仪表(包括调节阀的膜头)、阀门距换热器的设备法兰、筒体(包括底座或保温层)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其最小净距为150m m 。见图 2.0.4 和图 2.0.3-2。 孔板流量计应安装在距操作面不低于 2200m m 的水平管道上,用临时爬梯可以接近的地方。 第2.0.5条 在换热器的抽芯检修区域内不得布置管道。见图 2.0.3-2。 管道布置也不应影响管箱或封头端的拆卸。为方便管箱端的拆卸,在管箱上方或下方的管道,应设一段带法兰的可拆卸短管。见图 2.0.5-1,2,其余不拆卸部分管子应设永久性支架。 第2.0.6条 在换热器封头端或管箱端有拆卸吊柱时,配管应避开吊柱活动范围。见图 2.0.4 和图 2.0.6所示。 第2.0.7条 换热器壳体需要吊出检修时,管道不应布置在换热器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