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物权 第十三章 所有权 案例33 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一、案情介绍: 原告:王某 被告:田某 原告王某与田某是同学,1 9 9 6 年4 月,被告田某到王某家中做客
由于二人都喜欢集邮,王某将父亲的集邮册拿出共同欣赏,其中有一枚特1 5 首都名胜第3 枚天安门“天空光芒四射”珍贵邮票上起田某注意
田某十分欣赏该邮票,并主动要求借出该邮票,交由其老师范某鉴别真伪,王某表示同意
几天后,王某的父亲偶然发现集邮册中的“放光芒”邮票不见了,向王某询问情况,王某将实情告诉父亲,父亲让其尽快追回
第二天,王某找到田某要求返还“放光芒”邮票,田某称该邮票丢失,请求宽限几天,找到后原物归还,但田某一直未找到
王某多次催促田某返还邮票,田某也曾保证在 1 9 9 6 年8 月前找到,但一直没有结果,王某遂于1 9 9 6 年1 0 月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田某返还特1 5 “天空光芒四射”邮票
二、相关法理知识: 1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独占支配权
财产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2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包括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除土地、矿藏等必须为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外,其他一切财产都可以由自然人享有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项权能;所有权的客体必须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为人所支配并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3 、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所谓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是指国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法保障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法律制度
民法中,对所有权保护最基本的方法是请求确认所有权和请求返还原物
当原物不能返还时,只能采取赔偿损失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