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供电局首问责任制办法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F
04/G102-0006-0810-1302 2 0 0 8 -1 0 -3 1 印发 封面2 0 0 8 -1 1 -0 3 实施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 江门供电局首问责任制办法 制度编号 F
04/G 102-0006-0810-1302 对应文号 版 次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状态 0810 版 2008-10-31 在用 角色 人员 编写 张峰 初审 刘新才 会签 审核 夏斌 批准 肖谦 2008-10-31 印发 制度信息2008-11-03 实施 F
04/G 102-0006-0810-1302 江门供电局首问责任制办法 共 5 页 第 1 页江门供电局首问责任制办法 1 总则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供电服务监管办法》,全面、深入和持久地开展行风建设和供电优质服务工作,在全体职工中牢固树立“优质、规范、方便、快捷”的供电优质服务方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和树立营业窗口良好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江门供电局系统的全体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3
1 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接待或受理客户的反映和需求,负责答复或转交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办理,并由受理经办人回访客户的制度
2 首问负责人是指:受理服务对象的要求事项和接受询问的首位江门供电局系统工作人员
3 被首问的人:对客户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反映、投诉或举报行业作风或供电服务等问题,或咨询、办理供用电业务的,凡第一个被问到或接到的,都是被首问的人
4 在上述过程中,凡拒绝、推诿或对客户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都属于违反首问责任制度的行为
4 职责 4
1 被首问的人有责任和义务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主 动 、认 真 、热 情 地接待和协 助 办理
5 适用首问负责制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