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医院名称: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实证与现场考察具体内容 一、四级应用水平的局部要求及整体要求 1
1 、局部要求 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实现所有系统(如 HIS、LIS 等系统)的数据交换
住院系统具备提供至少 1 项基于基础字典与系统数据关联的检查功能
2 、整体要求 (1)实现患者就医流程信息(包括用药、检查、检验、护理、治疗、手术等处理)的信息在全院范围内安全共享
(2)实现药品配伍、相互作用自动审核,合理用药监测等功能
备注: 基本项目,是电子病历系统中的关键功能,各个级别的基本项是医疗机构整体达到该级别所必须实现的功能,且每个基本项目的有效应用范围必须达到 80%以上,数据质量指数在 0
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达到第4 级,则电子病历系统中列为第4 等级的 16 个基本项目必须达到或超过第3 级的功能,且每个基本项目的评分均必须超过 4×0
考察选择项,目的是保证医疗机构中局部达标的项目数(基本项+选择项)整体上不低于全部项目的 2/3
选择项目的有效应用范围不应低于 50%,数据质量指数在 0
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达到第4 级,则电子病历系统必须在第3 等级 23 个选择项目中,至少有 11 个选择项目达到或超过 4 级,且这 11 个选择项目评分均必须超过 4×0
二、四级基本项目(1 6 个) 序号 项目代号 角色 考察项目 功能要求 抽查内容、方法、实证 备注 1
4 病房医生 病房医嘱处理 ☐(1 )医嘱中的药品、检验、检查等信息可传送到对应的执行科室 ☐ (2 )医嘱下达时能关联项目获得药物知识,如提供药物说明查询功能等 (1 )查看住院药房是否可以看到药品医嘱,药品名称、用法、规格等内容一致; (2 )查看检验科是否可以看到检验类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