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管理暂行规定

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管理暂行规定_第1页
1/6
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管理暂行规定_第2页
2/6
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管理暂行规定_第3页
3/6
1 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完 善 瓶 装 液 化 石 油 气 市 场 供 应 网 络 ,合 理 合 规 设置 液 化 石 油 气 瓶 装 供 应 站 ( 点 )( 以 下 简 称 “瓶 装 供 应 站 ( 点 )”),构 建 瓶 装 液 化 石 油 气 安 全 供 应 体 系 , 规 范 供 应 站 ( 点 ) 安 全 、经 营 服 务 管 理 , 促 进 瓶 装 液 化 石 油 气 市 场 健 康 有 序 地 发 展 , 根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技 术 规 范 , 结 合 本 市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规 定 。 第二条 凡 在 本 市 鼓 楼 区 、台 江 区 、晋 安 区 、仓 山 区 、马 尾区 行 政 区 域 内 , 从 事 瓶 装 液 化 石 油 气 供 应 的 瓶 装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其 瓶 装 供 应 站 ( 点 ) 的 设 立 与 撤 销 、安 全 管 理 以 及 供 应 服 务 管理 等 活 动 , 均 应 遵 守 本 规 定 。 第二章 瓶装供应站(点)的设立与撤销 第三条 瓶 装 供 应 站 ( 点 ) 按 其 储 存 气 瓶 总 容 积 V( m3)分 为 Ⅰ级 、Ⅱ级 、Ⅲ级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 一 ) Ⅰ级 瓶 装 供 应 站 ( 点 ) 气 瓶 总 容 积 V: 6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管理暂行规定

确认删除?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