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艺术装备标准 美 术 一、美术教室建设 (一)美术教室和器材室设置要求 名 称 每间使用 面积 (不小于m2) 学 校 规 模 备注 12 班~23 班 24 班~36 班 37 班~48 班 间数(不少于) 间数(不少于) 间数(不少于) 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 规划 建议 基本要求 美术教室 96 1 1 1 1 1 1 2007 年6月前建的不小于90m2 书法教室 96 1 (1) 1 (1) 1 (1) 面积要求同上,可兼作历史教室使用 美术器材室 21 1 1 1 1 1 1 说明: 1、“每间使用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 12 班~23 班、36 班、37 班~48 班,每班50 人参考设计;学校规模小于12 班的可参照表中12 班~23 班的基本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48 班的,以本标准中48 班的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 12 班,专用教属用房应各增加 1 间。 2、凡 1991 年起建的专用教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0 ㎡,2007 年6 月起立项新建的专用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6 ㎡;专用教室和附属用房除应符合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改建、扩建的专用教室和附属用房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达到相关标准对各项距离(净距和安全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可参照执行。 (二)美术教室设计要求 1、教室四周墙上应各设二孔和三孔的电源插座若干,宜设水槽若干。 2、宜设北 向 采 光 ,或 设顶 部采 光 ,教室光 源宜采 用日 光 灯 或 电子 节 能 灯 。 3、教室后 墙或 墙壁 宜设计学生 作品 展 示 园 地 ,教室靠 角 的两 面墙宜设计学生 作品 台 展 示 或架 。 展 示 园 地 顶 部 宜 设 置 射 灯 , 便 于 观 赏 作 品 。 ( 三 ) 美 术 教 室 专 用 要 求 1、 美 术 教 室 功 能 要 求 为 课 程 内 容 提 供 美 术 教 学 活 动 的 场 地 , 它 包 含 美 术 教 室 、 器 材 室 、 教 师 办 公 室 、 室 外 展 览区 等 配 套 设 施 , 各 室 功 能 如 下 表 : 功 能 室 名 称 主 要 功 能 配 备 要 点 备 注 美 术 教 室 美 术 教 学 和 练 习 配 水 、电 到 室 ,可 配 音 视 频 设 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