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法课程作业】一、名词解释题1、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是国家为了保持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保障因年老、疾病、失业、灾害、伤残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和其他社会成员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这个定义应把握以下三方面:(1)由国家制定的
社会保障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建立起来的制度,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
(2)社会保障法是保障“因年老、疾病、失业、灾害、伤残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和其他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
(3)社会保障法是各种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的规章、决定、指示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法院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解释等
2、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是指因社会保障活动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保障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社会保障关系的存在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前提,社会保障关系经法律调整以后,就成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也可以说,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是国家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社会保障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实质是政府与国民之间就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依法产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其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公民之间形成的社会保障给付关系
给付关系的实质是一同合同约定关系,即国家通过立法,约定给予符合法定要件的公民以各种社会保障给付
给付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间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合同约定又有其特殊性,体现为国家依据行政权利单方面作出的,是一种授意约定
所以,给付关系是一种国家依据行政权利作出授意约定,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授意约定的关系
3、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