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合同号: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质押合同II一定义 3二质押担保 4三担保范围 4四担保期限 5五出质登记 5六出质股票的孳息的收取 6七补充担保 6八主合同变更和其他担保 7九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8十出质人的承诺 9十一质权的实现 10十二违约责任 1
2十三合同的转让 1
3十四法律适用 1
3十五争议解决 1
3十六通知 1
4十七强制执行公证 1
5十八保密 1
5十九合同的生效 1
6二十其他约定 1
63股权质押合同本编号为【】的《股权质押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市签署:质权人/债权人: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出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以上各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昭共同信守
一定义除非在本合同中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双方确认本合同(包括前言、正文及附件等)中的术语定义与主合同以及《中融-【】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中的术语定义相同,但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41
1 出质人:指本合同项下的出质人,即【】
2 融资人:指【】
3 债权人/质权人:指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人,即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 主合同:指债权人和融资人签订的编号为【】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5 主债权/被担保债权:指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要求融资人回购标的股票的股权收益权并支付回购价款的权利以及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其他权利
6 出质股票:指出质人持有的【】万股【】股票及该等股票在担保期间内出质股票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拆分股权而派生的股票、出质人根据本合同在担保期间追加质押给质权人的【】股票
7 工作日: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