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投标文件技术文件1北京协和医院投标文件第一章医疗、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院长(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分管院长(具体分管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医疗废物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总务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负责废物暂存及中转管理)(负责业务培训、指导、督查)(负责产生地废物管理)(负责阻止医疗废物的院外流失等)医疗废物中转站全院医疗废物产生地(负责收集、称重、交接、中转、消毒)(负责分类收集、日常消毒、内部转移、终未消毒)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负责分类收集、交接登记、日常消毒、转移交接、终未消毒)济宁市远东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清运、交接、转移联单登记)2北京协和医院投标文件二、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三、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少量药品四、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3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置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置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送殡仪馆)医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部门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置锐器盒内。外套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置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置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专门机构北京协和医院投标文件2、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按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就地密封。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8、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注: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卫办医函〔2004〕338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明确医疗废物分类(卫办医发〔2005〕292号)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2、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玻璃安瓿处理归类4北京协和医院投标文件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