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病例讨论制度2
:病历管理制度3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处理预案5
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6
门诊就诊患者冲动行为应急预案7
无抽搐电休克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休克抢救预案9
猝死应急预案YL-1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死亡病例必须进行讨论,应在一周内进行,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派人参加
2三、死亡病例讨论的内容应详细的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和技术职称、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要记录每一位发言人的具体内容,重点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意见、注意事项及国内外诊疗进展等)、记录者签名等;主持人对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审阅并签名
四、死亡病例讨论的情况应简要摘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上,内容包括:死者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病案号、住址、工作单位)、入院日期、死亡日期、入院诊断、死亡诊断、病史摘要、简要的诊疗经过、抢救过程、主要死亡原因分析、可吸取的经验教训等
五、死亡病历应如实详细记录,事后不得涂改、补充
YL-55:病历管理制度一、病案室设专人负责本院住院病历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挂号室设专人负责门诊病历的保存
所有病历实行编号并标注页码
二、病历保存至少30年
三、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院医疗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部同意后查阅
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四、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附:病历管理工作流程(含借阅、复印等)3经治医生在患者出院后及时完成病历病房质控人员对出院病历进行质控科室质控人员对出院病历进行质控病房护士将出院病历与出院48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