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查情况汇报材料(一)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开展情况。为确保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清查工作高效、有序推动,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长和县审计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三个专项工作小组,以各涉改乡(镇)2024 年 10 月 31 日账上数据为基数,对涉改的 16 个乡(镇)全面展开清理清查工作。一是切实明确清理清查内容。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县清理清查内容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以及重点负债(各种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方面。二是严格执行清理清查程序。根据清理清查工作相关程序,我县先将涉及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乡(镇)国有资产全部进行冻结,并严格按规定对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及家具、文物陈列品、低值易耗品、易携带资产等进行清理盘点、出具审计报告,编制账册目录,确保不遗漏,不虚增。三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理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乡(镇)固定资产管理、往来债权债务、银行存款、会计账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查,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未发现单位资产提供抵押、对外投资、担保、出租、出借资产情况。(二)国有资产移交情况。一是移交程序履行情况。要求各移交乡(镇)在移交前对纸质及电子会计档案和固定资产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等进行检查,经确认符合移交条件后方可进行移交,移接交双方均在移接交清册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二是固定资产移交情况。土地、房屋等不可移动、不可拆除的固定资产,由移交乡(镇)统一移交给接收乡(镇)(乡不可移动、不可拆除的固定资产整体移交给 x 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可移动固定资产,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在保障每一名职工有基本办公设备的前提下合理调配资产;移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整体移交给接收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及办公设备保留在原办公地点;移交乡(镇)厨房用具整体移交给接收乡(镇)(乡的厨房用具整体移交给 x 镇)。三是管理权限及档案资料移交情况。乡、乡、水晶乡、乡、乡、乡、乡所辖行政区划内的学校、卫生院等管理权限整体移交给接收乡(镇)。其他档案资料移交参照会计档案移交方法执行,乡所辖行政区划内的学校、卫生院等管理权限以及档案资料统一整体移交给 x 镇。针对乡(镇)合并后出现的办...